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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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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及 要 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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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 |
1、将反腐倡廉理论及法规学习列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党支部必须开展集中学习2次以上,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
局党委 |
局纪委,局直各单位、各乡镇中学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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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促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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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廉政文化深入学校:以文艺演出、廉政格言警句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廉政文化;组织开展廉政书法美术作品展活动。 |
局纪委 |
纪监室、教育股、学生办、民办教育股、政工股、各中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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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召开典型案例教训会、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
局纪委 |
纪监室、机关支部、局直各单位、各乡镇中学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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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完善案件教训会制度,加强对不正之风典型案例剖析,总结教训;以教训会为平台,实行典型案件通报、整改等制度,做到以案施教、以案督教,以案促建,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督促案发单位认真整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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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教育干部依法受理、办理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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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印发中央、国务院及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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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抓好对新任(重用)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教育。 |
政工股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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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进一步广泛开展“三进”(即要求局机关干部进学校,学校校长进课堂,任课教师进家庭)、“三评”(即: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主题活动。 |
各中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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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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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及 要 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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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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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廉 洁 自 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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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对局机关、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中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诫免谈话和函询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一把手”及党政班子成员的监督。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 |
局纪委 |
纪监室、政工股、机关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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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经济不廉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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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执行公务走因私渠道出国(境)和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 |
纪监室 |
政工股、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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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落实红包礼金分时段、按笔次登记上缴制度。 |
局纪委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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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规范津补贴制度,开展落实统一补贴有关纪律规定的督查。 |
局纪委 |
纪监室、计财股、政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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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禁赌工作纳入治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赌博违法案件。 |
局纪委 |
纪监室、政工股、学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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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开展制止奢侈浪费专项清理检查。 |
计财股 |
县直单位、各乡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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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认真落实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按程序征求同级纪监部门意见的工作。 |
政工股 |
纪监室、各县直基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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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纠 风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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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 |
督导室 |
计财股、纪监室、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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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
纪监室 |
机关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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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执 法 监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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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局直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 |
局纪委 |
办公室、纪监室、督导室、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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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各级单位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察检查、调查研究和综合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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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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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及 要 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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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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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 |
学生办 |
纪监室、学生办、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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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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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与创建经济发展环境最优部门和单位活动,进一步落实社会公开承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
办公室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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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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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教材、教辅、图书销售采购、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学具购销、各类大宗物资购销、基建维修工程等领域。 |
纪监室 |
计财股、教育股、教技站、办公室、教研室、民办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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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源 头 治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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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过程监督管理。 |
纪监室 |
计财股、教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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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校务公开工作督查考核。 |
工 会 |
办公室、纪监室、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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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和推进局直各单位、各乡镇中学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
计财股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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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局直单位和乡镇中学预算、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收支两条线管理、转移支付和专项奖金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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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效 能 监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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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局纪委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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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
办公室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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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和实行部门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跟踪服务责任制、测评制和重大投资项目流失问责制。 |
计财股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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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优化重大事项实施环境,高效优质服务重大事项。 |
办公室 |
县直各单位、乡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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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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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及 要 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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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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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三创四化”建设专项督查 |
教育股 |
学生办、民办教育股、办公室、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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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教学、饮用水源等领域的专项整治。 |
学生办 |
教育股、民办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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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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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上级纪委和监察部门文件的要求,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
纪监室 |
政工股、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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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局纪委反馈执行情况 |
局直单位及乡镇中学党组织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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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纪监室 |
政工股、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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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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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制:
1、3月31日前完成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并报纪监室备案。
2、领导班子执行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纪监室。
3、完善责任制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机制,加强对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乡镇各中学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考核。
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弃责不为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严肃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案件垂直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号前,向局纪监室上报上一季度的责任追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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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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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乡镇各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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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党务公开和行政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稳步推进并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2、制定加强对“一把手” 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通过下发《行政监督通知书》,责成相关基层单位负责人就有关苗头性问题做出书面答复
3、建立三个议事规则:校支委会、校行政会、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议事规则 |
局纪委 |
政工股、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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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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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及 要 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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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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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立并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
计财股 |
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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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政)务公开及行政办事制度。
1、认真推行校(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2、制定规范和控制局机关、县直各单位、乡镇各中学达标评比、节庆活动的相关制度。
3、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规范行政决策的各项制度.以及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
工会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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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
2、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
3、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做好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征求纪监室意见的工作。 |
政工股 |
工会、纪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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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理
1、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反腐查案内部协调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协同办案等制度;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
2、按时上报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总结,完善和落实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时限、审批权限和工作纪律,及时准确上报案管工作数据,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全面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3、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准确地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信息。
4、探索公务消费电子化转账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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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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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
局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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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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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目 标 及 要 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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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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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按程序及时办结信访举报件。 |
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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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
局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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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完善落实“首诉必办”、“审复分离”制度,推行“审理助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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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惩处 |
1、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2、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非法敛财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职业道德、败坏师德师风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学生权益的案件。
3、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案件。
4、严肃查处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漠视群众疾苦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
纪监室 |
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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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肃查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被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的案件;严肃查处乱收费、乱补课、乱发资料案件;认真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
督导室、计财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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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24字办案方针,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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