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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教通字〔2010〕101号
关于印发《“师德标兵 榜样株洲”2010株洲市“百优教师”和“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市直各学校:
为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展示我市教师风采,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决定与市委宣传部、株洲日报社联合举办“师德标兵 榜样株洲”2010株洲市“百优教师”和“十佳校长”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按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评选 百优教师 十佳校长 实施方案 通知
株洲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印发
“师德标兵 榜样株洲”2010株洲市
“百优教师”和“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百优教师”、“十佳校长”评选活动,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上进行为期三个月全方位宣传推广,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树立良好教风、校风、行风,使广大教师从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和鼓舞,营造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和育人环境;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建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做出贡献;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教育、理解教育和支持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主 办:市委宣传部 株洲市教育局 株洲日报社
承 办:湖南品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湖南日报、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晚报、品位文化传媒、株洲网、红网株洲站、株洲手机报、株洲教育网,省内各大论坛。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百优教师”、“十佳校长”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钟 燕
副组长:刘遂弦、徐晓芳、胡祥和
成 员:综调室、教师科、人事科、政治处、教育工会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综调室。联系电话:22663675。电子邮箱:D3D3D3@126.com。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一版块: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100名(“百优教师”)评选活动。
1.评选名额。评选株洲市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100名优秀教师。包括幼师、小学老师、初中老师、高中老师和职校老师五个系列,每个系列各20名。
2.评选范围和对象。株洲市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一线教师。
3.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在品德修养、思想情操、言谈举止等方面堪为师表。
(2)课堂教学广受学生欢迎,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教育思想。
(3)具有良好的师生关系,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深受家长好评。
(4)服从大局,团结协作,虚心好学,乐于助人,在同事中有较高的威望。
推荐的候选人应具有相应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4.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6月23日至7月10日,各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的条件向全体师生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加评选推荐工作。形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自行确定。
(2)确定推荐人选。各校要召开会议,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候选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并将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评选活动办公室。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汇总上报(见附件2)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老师进行审查。7月10日—20日,确定300名候选者参加媒体集中展示。通过株洲日报向全社会公示。
(4)7月20日至9月8日,通过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湖南《品位》、株洲网、株洲红网、电视台、户外等进行互动宣传,开始进行投票。根据得票情况和专家评议选出10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
(5)9月8日,投票活动结束。公布评选结果。
5.报送的材料要求。
(1)填写“我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1式3份(见附件3);
(2)事迹材料(要求写实,生动感人,将择优在媒体上发表);(3)个人简介(200字以内);
(4)“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登记表;
(5)候选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
(6)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县级(含相当于县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需验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于7月10日前送市教育局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彭泽波;联系电话:22663675,邮箱:d3d3d3@126.com。发送电子材料的同时上报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律用A4规格的纸张。
(二) 第二版块 “十佳”校长评选活动
1.评选方式。本次评选采取各县市区教育局推选、公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复选、评委会决选、颁奖公布评选结果的方式进行。
2.评选范围和对象。株洲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校长(园长、院长)。
3.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办学理念先进,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依法依规办学,在任期间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4)具备任职资格证书,担任校长职务三年(在不同学校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管理成效突出;民意测评同意推荐率达到80%以上。
(5)近三年任职学校发生重、特大违纪、违规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4.评选时间。
(1)推选阶段:2010年6月25日——7月10日;
(2)媒体公示:2010年7月15日;
(3)投票阶段:2010年7月15日——8月31日;
(4)评委会决选:2010年9月1日——9月8日;
5.评选名额。
推选阶段,四区五县教育局各推选5名候选人,云龙区2名,市直学校各一名,共计60人,入围复选名单;复选阶段,公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得票数排名前20位者,入围决选名单;经评委会决选,最终确定2010年株洲市“十佳校长”人选。(排名不分先后)
6.评选程序。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评审材料报送评委会。联系人:彭泽波;联系电话:22663675,15907332128;邮箱:D3D3D3@126.COM。(评审材料包括评选推荐表(见附件4)、个人陈述材料、职务职称证明、个人先进事迹、各类获奖证明和荣誉证书)
(2)60位候选人先进事迹陆续在株洲日报、株洲网、红网和株百LED电子屏展示,公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同时开始。
网络投票。社会公众可登录株洲网2010年株洲市“十佳校长”评选活动专题网页进行网络投票。进行网络投票时,每个IP地址24小时内最多可进行3次投票,多投无效;每次投票必须选择10名候选人,多于或少于10人,选票均不能提交。
手机短信投票。社会公众可通过移动、联通、小灵通发送手机短信参与投票。手机用户编写候选人序号(如:01),移动用户发送短信到*******,联通用户发送短信到********,小灵通用户发送短信到********;每个手机号码24小时内最多可投票10次,每次投票必须选择10名候选人,多选或少选投票均无效。
(3)复选结束后,综合公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结果,得票数前20位的候选人进入决选。媒体对复选结果予以公示,但不公布候选人具体得票数及排名。
(4)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20位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征询社会意见,并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考察、走访座谈、听取候选人陈述报告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十佳校长”名单。
(三)其他活动。
1.教师节祝福语征集大赛。
(1)时 间:2010年7月20日—9月9日。
(2)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3)组织流程。
①贺卡祝福:承办方制作精美教师节贺卡发给学生,填写祝福语,祝福语分学生和家长二部分。由学生及家长写上祝福语送给自己喜爱的老师,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初选后,提交优秀的祝福语参加比赛。
②手机祝福短信:发动学生、家长及广大市民编辑祝福短信发至株洲日报社·株洲网短信平台,所有祝福短信经审查后予以发布。
发动学生、家长和广大市民对祝福语及短信进行投票评选,再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出获奖作品。
(4)奖项设置:最感人奖10名、最温馨奖10名、最创意奖10名。获奖祝福语择优刊登于《株洲日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2.教师节系列征文活动(详见《关于开展教师节系列征文活动的通知》(株教通字〔2010〕90号)(见附件5)。
3.编印首届“百优教师”、“十佳校长”风采集。
4.《株洲教师之歌》征集大赛
附件:1.株洲市2010年“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株洲市2010年“我最喜爱的老师”推荐表
3. 株洲市2010年“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登记表
4. 株洲市2010年“十佳校长”候选人推荐表
5.关于开展教师节系列征文活动的通知
附件下载
上报时间:7月6日前(交政工股)
联 系 人:田明良
电 话:24223810
邮 箱:10507714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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